共同举办事业活动・名义后援

对于与会馆及协会的设立宗旨和事业内容与相吻合的企业,本协会愿与其共同举办活动或进行名义后援,以推动申请人和协会双方的事业活动。

申请共同举办事业活动・名义后援

希望共同举办或接受后援者,请填写以下申请书,连同其他事业相关材料,通过邮件提交给事务所。 另外,共同举办事业或赞助事业必须于活动结束后提交报告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