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发生紧急情况或灾害时
拨打紧急电话
报警 | TEL:1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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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救护车 | TEL:119 |
叫消防车 | TEL:119 |
<拨打紧急电话时的注意事项>
- * 紧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
- * 通话免费
- * 119设有翻译服务。在接通翻译服务之前,您将会听到一段音乐,请不要挂断电话(英语、中文、韩语、西班牙语、葡萄牙语)。
- * 打通电话后,不要慌张,镇静地说清以下①~③事项。
①发生了什么(案件、事故、急病、火灾等)
②地点在哪里(地址或标志性事物)
③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- * 听到救护车或消防车的鸣笛声后,请及时出来与相关人员会合。
- * 从公用电话拨打紧急电话时也是免费的。
- * 如果公用电话机上设有红色紧急通报按钮的话,按一下公用电话上的红色紧急通报按钮后,拨打110或119。
- * 如果是数字公用电话,请拿起话筒直接拨打110或119。
- * 用手机拨打紧急电话时,请务必告知对方您的手机号码。需要确认地点以及状况时,警察局或消防指挥中心有可能会打电话给您。打完紧急电话后也请在原地等候。
- * 如果正在驾车,请把车停到安全的地方后再拨打紧急电话。
遇到事故或案件
发生交通事故
◆ 如果您是受害者
- * 请马上报警。如果不报警的话,会得不到申请保险赔偿时必需的交通事故证明
- * 请确认驾驶人、车主(驾驶人和车主不一致时)的地址、姓名、汽车牌照号码、加入保险的日期及保险公司。
- * 即便是轻伤也务必接受医生的诊断。
◆ 如果您是肇事者
- * 应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,并呼叫救护车。同时,为了不给其他车辆和人员带来危险,请将发生事故的车辆移动到安全的地方。
- * 发生交通事故时,必须报警。
遗忘或遗失物品
◆ 遗失财物时
- * 尽快到附近的警察局或者派出所报警。
- * 如果在电车、出租车等交通工具,或百货商场等地方遗失财物时,也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查询。
- * 对拾到物品归还原主的人必须支付酬金。法律规定,必须按照失物价值的5~20%支付酬金。
◆ 把东西遗忘在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内时
北大路咨询处(市公交车)Tel:075-493-0410
乌丸御池咨询处(地铁) Tel:075-213-1650
出租车业务中心 Tel:075-672-1110
◆ 遗失重要物品时
- * 在留卡:在警察局领取《遗失证明》,提交到地方出入国管理局。
- * 护照:在警察局领取《遗失证明》,提交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。
- * 信用卡:通知信用卡公司。
- * 银行卡:通知银行。
◆ 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时
- * 尽快送到附近的警察局或派出所。
- * 在车上或商场拾到丢失物品时,送到工作人员处。
- * 无论哪种情况,交付失物时,请务必领取《拾物证明单》。
为了不被卷入犯罪事件
◆ (1)不向他人转让手机和银行账户!
为了收受金钱,代替他人签约手机、开设银行账户、申请现金借记卡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为违法行为,有可能被用于犯罪活动,或被追讨未支付的租金。
◆ (2)不向他人出借学生证和健康保险证!
如果有人假装以为你介绍工作为名,向你借取学生证和健康保险证、留学生的在留卡等时,一定不要借给对方。
一旦借出的话,多数的情况下都不会归还,而是被用于犯罪。
◆ (3)不做代收包裹、代为汇款等打工活动!
代收、转送包裹货物、把汇入自己的账户里的钱转账不认识的人等打工活动,基本上都是诈骗。
京都府警察本部警察综合咨询室
Tel:075-414-0110
周一至周五 9:00~17:45(节假日、年初年末休息)
京都府警察本部组织犯罪对策第一课
Tel:075-451-9111
受伤、患急病时
叫救护车(拨打119)
得急病、受重伤时,请直接拨打119呼叫救护车。用手机也同样可以直接拨打119。
受轻伤或病情不严重,可以自行去医院的话,请用叫出租车或使用私家车去医院。
救护车是免费的。但是在医疗机构就诊和接受治疗是收费的。
节假日或夜间患急病时
请到急救医疗机构就诊。